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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说法 | 人偶被扇脸,生气踢倒男孩 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2023-6-29 10:47 |来源:重庆晚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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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浙江杭州某商场内,一群孩子围着公仔人偶熊持续挑衅,一个小孩扇人偶熊的脸后,遭踢踹还击,将小孩踢倒在地。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人称小孩子只是玩闹而已,人偶熊的行为有些过激;也有人力挺人偶熊,认为确实应该教育一下无理取闹的熊孩子。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只是随意拍打一下人偶,问题有那么严重吗?

事实上,曾有相关纪录片显示,我们通常可见的人偶服重量可达10-30公斤,头套一般重6-10斤,更重的有12-15斤,相当于头上顶了一袋大米。这重量本来是双肩承担的,拍打一下等于把头套的重量瞬间向颈椎转移,很容易受伤,更别说重重的一击了。

如果头套位置不幸发生偏移,扮演者的脊椎也可能受到伤害,还有可能面临鼓膜穿孔,给人偶扮演者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那么,随意拍打人偶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苗全军

律师

公众对于人偶通常都抱有喜欢或者好奇心理,看到之后摸一下或者拍一下,大多并无恶意,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通常不属于违法行为。

就上述人偶还击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的要求以及对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的规定,如果对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对方在人偶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人偶的还击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如遇相关情况,人偶工作人员不应与对方纠缠,如认为身体受到了伤害,应当立即报警,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案件情况、对伤情进行鉴定,并根据损害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主编:罗再芳

校审:吕文霁

总值班: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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