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合格“纯芝麻油”……11月2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荣昌区郭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盐渍毛肚,多达10吨。7月4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的10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盐渍毛肚,并处罚款2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3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重庆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生产日期:2022年6月20日)、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2年6月8日)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纯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经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月4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重庆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不合格“纯芝麻油”23202瓶及涉案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400瓶,并处罚款33.27万元的行政处罚。 位于长寿的某储备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丝苗米”作为原料生产大米,同时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2023年6月1日,长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34.78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经营未检疫毛肚 商家被罚210万元 编辑:蔡静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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