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开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跨协同应用场景,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市司法局局长种及灵介绍,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等特点,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着更高期盼。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地方性法规,是进一步调动非诉讼资源和力量,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纠纷化解诉求的需要,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日报记者注意到,草案突出强调了平台和数字化建设,即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开发建设社会治理平台和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化解。同时,细化了派驻调解内容,推进调解员进驻社会治理平台。 草案指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机构,应当依托社会治理平台,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统筹信访、调解、公证、仲裁、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服务等资源,完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指挥调度、指令下达、纠纷交办等职能。以数字化手段畅通和规范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开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跨协同应用场景,集成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纠纷化解资源,在线开展咨询、受理、评估、分流、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草案还对矛盾纠纷的区域协作指出了路径:建立健全区域间各类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模式,探索建立川渝等跨区域商事联合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建立跨地区金融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加强成渝金融法院、川渝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原标题:《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编辑:蔡静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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