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警方开展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专项行动 常年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不及时将车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极易发生二次事故或致使路面交通拥堵。这种行为不仅十分危险,也耽误大家出行,还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1月4日早高峰,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镜泊西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轻微擦挂事故,双方驾驶员将擦挂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并未拍照撤离现场,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道路拥堵。 正在巡逻的交巡警发现道路出现拥堵后,迅速上前查看,并拍照取证,引导双方驾驶员将车现场撤离,挪到路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经详细询问,原来事故发生后,事故一方驾驶员秦某主动提醒对方赶紧拍了照将车开到路边去处理,可另一方驾驶员张某却不愿意,认为要在原地等保险员到场才能撤离,造成早高峰拥堵。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现场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江新区交巡警提醒:轻微事故“快处快撤”不添堵。重庆中心城区范围内,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受损后无法移动的除外),请先拍照,快撤离,再处置,撤离现场后可通过12123APP线上处置,也可以将事故车辆开至就近事故快处点处理,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造成交通拥堵或二次事故。对未按规定及时撤离或阻止撤离的,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可并处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蒋丽霞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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