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和“ 主引擎”。过去一年,重庆社零总额实现15130.25亿元,同比增长8.6%,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龙年春节,城市消费活力持续释放,据美团发布的2024春节“吃喝玩乐”消费洞察数据显示,重庆生活服务业日均消费规模同比增长33%,消费规模位居全国城市第三,其中异地用户消费较去年同期增长76%。 首先一起来看重庆开年来的“热辣滚烫”。 春节期间,两江四岸上演炫酷灯光秀,吸引消费者纷至沓来;渝中区日均客流量达148.9万人次,解放碑商圈零售额同比增长17%;沙坪坝区推出迎春购物消费节,三峡广场商圈零售额同比增长13.6%;九龙坡区联动丰都、武隆等地,围绕“产品推介、民俗表演、文创集市”做文章;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以国潮迎春、金龙贺岁为主题,丰富夜游、夜购、夜娱、夜赏等消费场景。15家重点监测企业累计实现销售额接近2.9亿元,同比增长20.8 %。 除了各大商圈人气火爆,餐饮行业也增长强劲。针对来渝游客,不少酒店、餐饮店灵活推出“游客年夜饭”、“年夜饭礼盒”等套餐;各大旅游平台整合酒店、特色民宿和景区资源、交通资源,推出“旅游+年夜饭”产品,受到消费者青睐,全市餐饮行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8.2%。 今年春节,重庆景区累计接待游客1068.5万人次,来渝旅游人次再创新高。与此相呼应,重庆在聚焦消费新资源方面同样创下新高,去年,全市引进品质首店469个,同比增长240%。在消费场景和业态的塑造上,这座以“宠粉”闻名的城市也不断“推陈出新”,依托夜景、滨江岸线、后街支巷、防空洞穴等巴渝魅力元素,打造特色消费地标,让老城换发新颜。今年春节,由废弃的纺织仓库改造升级的北仓文创街区,就迎来八方游客20万人次左右。 点燃消费“主引擎”,需要扩大优质供给让居民“愿消费”,也要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敢消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大力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来看重庆的努力和探索。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重庆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会上获悉,去年全市有278户经营主体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79.4万元;有2135户经营主体承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累计为消费者办理退货7572.7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消费环境建设,重庆市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重庆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率先出台消费环境建设标准体系指南,制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命名472个主体为“2023年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2024年,我市将持续强化消费维权系统治理,构建安全放心城市标杆典范;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模式,系统提升消费顽疾治理绩效;聚力共治消费环境,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优化消费环境尤为重要,像预付费套路,保健品陷阱,家电维修“刺客”,低价团旅游强制购物等等,都是一些消费痛点,痛点难点虽然存在,但我们可以做的仍有很多。 比如,重庆正在大力推进的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制度,让消费者更有底气;再如针对预付式消费,探索设立监管账户,拿稳“跑路”商家的七寸。本月底,两江新区将“上线”预付消费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事前资质审查、发卡报备、事中全过程记录、事后维权的闭环管理,为放心消费加上一把“安全锁”。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难题虽难,但专题研究,敢想敢试,就会有突破。 此外,重庆还在服务上加码,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川渝两地协同共治,共塑川渝放心消费创建品牌。 2023年,四川、重庆两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川渝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的意见》《川渝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指引》,同时建立了《川渝跨区域投诉举报转办机制》,从“跨区域投诉”“跨区域退换货”等多方面建设川渝地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3月12日,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还共同发布《2023年川渝两地12315投诉举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川渝两地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投诉举报84.5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其中,两地投诉举报数量排名首位的类别均为食品和餐饮服务。对此,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巩固“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探索“你拍我检”“你扫我检”等新模式,提高抽检针对性有效性,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治理消费顽疾,要善用新技术新办法,新消费环境下,不见面交易成为常态,这也带来了侵权的隐蔽性、投诉的复杂性,那怎样更切实的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宋瑛看来,新消费环境下,亟待建立完善适应新消费特征的新型监管机制与维权机制。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从严打击性质恶劣的网络消费侵权行为,个人信息的二次营销、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直播带货假冒伪劣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灾区”需要依法从严治理。二是加快构建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商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每个经营主体就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引导建立社会责任目标。三是有效利用数字技术开发更多的网络智能巡检系统、智能风控系统、技反诈系统。总之一定要用“绣花功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也是护航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细节是最强的实力。相信以“绣花”功夫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推动消费环境“优中更优”,才能持续为消费者带来获得感,助力消费“马车”多拉快跑,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消费动力。 原标题:重庆第1眼 |“3·15”在行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时刻在线! 编辑:张展 校审:吕文霁 总值班:严一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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