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驾校教练,本应是守法、文明驾驶的表率,可这位教练,却做了反面教材。 近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人和大道设置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8mg/100ml,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刘某告诉民警,其为某驾校教练,平时很少饮酒,昨天晚上受朋友邀约喝酒,想着睡了一晚,对驾车已经没有影响,便独自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刘某作为驾校教练,理应明白“隔夜酒”现象的存在及危害性,若酒后再教学员,不但影响恶劣,发生事故更加不堪设想。后经抽取静脉血做乙醇鉴定,刘某乙醇检验结果为82. 6mg/100ml,属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刘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蒋丽霞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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