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北站北广场出租车站内两名“的哥”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的哥”谭某有酒驾嫌疑,遂立即通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前往协同处置。 接此情况后,交巡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谭某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询问得知,谭某答应帮人代夜班出租车,当晚出车前与朋友吃饭,席间喝了几瓶啤酒。短暂休息后,谭某驾驶出租车上路准备载客,并在次日凌晨4点左右将车开到重庆北站北广场出租车停靠点排队候客。排队时谭某在车上睡着了,凌晨5时许与另一名“的哥”发生争执,后被当场查获。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谭某于2022年5月19日,因酒驾曾被公安机关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谭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司机的大忌,对于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酒后驾驶营运车是对乘客生命的不负责,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乘客发现营运车驾驶人有饮酒驾驶行为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危,请拒绝乘坐,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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