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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巡警曝光5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24-6-24 11:30 |来源: 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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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全市终生禁驾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向社会曝光5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重庆交巡警曝光5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案例一

2023年1月15日,曾某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丰都县三合街道龙城大道路段时,将在道路右侧的两名行人撞倒,造成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某峰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此案经丰都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曾某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3年11月04日08时45分许,陈某汝饮酒后驾驶小轿车沿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往新华立交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西城大道天堂堡路段时,与一辆二轮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案经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汝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案例三

2023年11月30日,李某星醉酒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重庆市秀山县白沙大道会展中心路段,碰撞一名行人,造成行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案经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共7人,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3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4人。其中最大年龄66岁,最小年龄24岁。

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庆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不要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拓展阅读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重庆交巡警曝光5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编辑:蒋丽霞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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