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晚,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金通大道设置检查站,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交通专项整治。23时50分许,一辆轿车慢慢驶入检查站,驾驶员主动摇下车窗向民警坦白:“你好,我喝了酒的。”如此“耿直”的司机,民警还是第一次遇到。民警立即让驾驶员熄火下车,问道:“喝了多少?什么时候喝的。”驾驶员很配合的回答:“喝了两瓶,刚才喝的。”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陈某涉嫌危险驾驶。 经了解,驾驶员陈某当晚和朋友吃饭,俩人都喝了酒。饭后,因朋友回家距离较远,陈某先帮朋友叫了代驾,但自己却未叫到代驾,想到自己回家路程才几公里,时间也比较晚,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途中遇到民警检查,陈某看到跑不掉,便立即主动交代,承认自己喝酒开车的事情。 经抽取静脉血做乙醇鉴定,陈某乙醇检验结果为126.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陈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两江新区警方提醒:酒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两江公安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请驾驶员朋友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拒绝酒驾,珍爱生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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