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堵乱点整治力度,规范路面停车秩序,建立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区新增电子执法设备情况及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0月16日 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166套) 抓拍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2.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车辆卡口电子监控设备(167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识指示;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84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3套) 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货车限行电子监控设备(44套) 抓拍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 两轮车超员、佩戴头盔电子监控设备(3套)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时超过核定人数。 编辑:蒋丽霞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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