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重庆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 01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将本人已办理的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02 为什么要实施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 实施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是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压力。 常规的公积金商转公置换贷款业务办理模式,需要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 而开展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后,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的方式实现商转公贷款直转,缴存人无需再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从而缓解缴存人的筹资压力。 03 申请贷款直转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除应符合现行“置换贷款”政策规定的办理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原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为同一银行; 缴存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差额部分。 04 可办理该业务的银行有哪些? 目前已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推行办理,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 原标题:12月30日起 重庆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在五家银行可实现直转 编辑:戴林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
本站论坛的文章由网友自行贴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帖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
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
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