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公告,宣布将在高新区新增多套电子执法设备,以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据悉,此次新增的电子执法设备包括视频监控抓拍电子设备15套、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44套、车辆卡口电子监控设备51套以及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18套。这些设备将针对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识指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公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关于 新增电子执法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建立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区新增电子执法设备情况及点位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1月6日 视频监控抓拍电子设备(15套) 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2.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3.在城市允许临时停车路段停车时,车身右侧距离超过三十厘米的;4.营运载客车辆未在规定的停靠站内停车上下乘客的;5.在设置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6.道路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44套) 抓拍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2.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车辆卡口电子监控设备(51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识指示;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18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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