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与同事在某店吃火锅,期间喝了5瓶啤酒。之后,未喝酒的朋友代为开车,前往人和某KTV继续喝酒聊天,直到第二天早上8时许才结束。 刘某一行人走出KTV时发现两江公安交巡警正在对其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置,刘某赶紧上前说明情况,民警遂要求刘某出示证件进行核查。期间,民警察觉到刘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询问其是否饮酒,刘某表示喝了酒,民警便叮嘱其务必找代驾,不要自行驾车。刘某满口答应,表示已经叫了代驾。民警离开后,刘某并未遵守承诺,而是心存侥幸自行驾车离开,不想在路口处等红灯时,被民警撞个正着。 民警随即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带刘某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做乙醇鉴定,结果为154.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刘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酒后可叫代驾、打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让未饮酒的朋友家人接送。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蒋丽霞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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