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依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刑事执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集中资源力量,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势,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迅速掀起打击犯罪凌厉攻势,坚决把相关犯罪活动高发多发势头打下去。要持续深化对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和打防规律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做到以打促建、以打促防,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法规制度,最大限度消除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土壤。 会议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要强化研判分析和线索延伸,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彻查犯罪团伙和幕后黑手,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集群打击取得实效。要全面深化合作,加强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挂牌督办、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要同步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和执法要求,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北京、广东、青海公安经侦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重庆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原标题: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编辑:戴林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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