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命线。2025年5月16日,成渝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发布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涉及证券、期货、私募基金等领域的投资者保护。 成渝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咏蜀表示:“成渝金融法院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托川渝跨省域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机制,依法审理相关案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有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希望通过本次案例的发布,进一步发挥金融审判的裁判规则引领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佳介绍,重庆证监局始终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依托川渝跨省域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机制,积极推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法治对资本市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发布一系列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旨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市场各参与主体明确传递出违法违规必受惩处的强烈信号,督促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中介机构尽职履责,从而净化投资环境,提升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勇指出:“发布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既是警示、更是承诺,我们以真实案例为镜鉴,揭示市场风险、普及法律知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市场生态。同时,这些案例的发布,既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更是对投资者理性参与市场的引导,彰显了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筑牢投资者‘保护墙’的坚定决心。” 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从这些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在投资过程中保持理性、谨慎,增强风险意识。同时,也呼吁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 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成渝金融法院发布: 案例一:多元联动全链条解纷 共促群体性证券纠纷高效化解——丁某等投资者与某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 案例二:释法明确居间人、期货公司责任 实质化解期货投资咨询争议——郝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期货公司等期货交易纠纷案 案例三:依法认定投资者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性质 准确界定投资者索赔股票范围——安某与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依法支持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某投资管理公司与某证券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安排无资质人员推介代销金融产品行为应依法认定违规 投资人合法权益应予维护——严某某与某银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布: 案例六:重拳打击内幕交易 罚单彰显“零容忍”——俞某内幕交易某上市公司股票案 案例七:聚焦“关键少数” 严打信披违规——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 案例八:夯实“看门人”责任 坚持一案双查——某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发布: 案例九:利用近亲属账户内幕交易难逃法律制裁——丁某内幕交易某上市公司股票案 案例十:对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相关责任人员“零容忍”——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 以上典型案例,详情请戳→https://app.cqdsrb.com.cn/H5/article/case.html。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吴京俣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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