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连晴高温,坚守在施工一线的工人们顶着酷暑,用汗水浇筑城市之美。为保障工人健康与安全,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汛期高温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 针对汛期施工安全管理,通知提到,对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管。盯住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暗挖隧道重点部位和塔吊、工棚等重点场景,聚焦暗挖隧道、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等高危环节,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监测、防排水等预防措施落实落地。 同时,加强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关注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应急信息,做好风险防范、应急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下受威胁工地的停工措施,针对强对流等恶劣天气,突发险情必须到点到人实施预警“叫应”,严格果断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坚决避免因灾亡人事故发生,严格防范各类次生灾害发生。停工项目复工必须再次组织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经向属地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报备并现场复核通过后才能复工。 针对高温天气作业时段管控方面,通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合理安排高温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禁擅自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采取降温措施后仍不能使室内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全面停止施工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因中暑等引发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作业。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开展高温火灾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现场防火巡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实施“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有监护”原则。 原标题:重庆最新通知!40℃以上严禁室外作业 编辑:蒋丽霞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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