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温攀升,夜间聚餐、娱乐活动显著增多。为有效预防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两江新区警方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高压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三次涉酒违法 男子将面临刑事处罚 7月20日凌晨,金通大道发生一起两轮摩托车翻车事故。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177mg/100ml,后续血检结果为186.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经查,王某曾于2015年9月因酒驾被处罚,2023年2月因醉驾被处罚,此次已是第三次涉酒违法。更严重的是,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且摩托车悬挂其他车辆号牌。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并将面临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罚款3500元及刑事处罚。 案例二:二次酒驾被查 男子直言“侥幸心理害了自己” 7月25日晚,张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金通大道华山北路路口时被民警拦查。经检测,其呼气式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曾于2024年10月因酒驾被罚,2025年4月重新取得驾驶证后,再次以身试法。 张某坦言:“以为晚上喝得不多,状态还行,就冒险开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的严厉处罚。 案例三:“隔夜酒”酿成二次违法 司机被拘影响工作 8月2日晚,民警在夏季交通安全检查站查获一辆灰色面包车,驾驶员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血检结果为77.4mg/100ml,属再次饮酒后驾驶。经查,王某曾于2011年因酒驾被处罚,此次自称“前晚聚餐喝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 最终,王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禁驾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其从事的货运工作因此受阻,王某坦言后悔莫及。 警方提醒:酒驾红线不可触 侥幸心理要不得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夏季聚餐饮酒增多,但酒驾、醉驾是法律红线,更是安全底线。警方将持续开展“零容忍”整治,并强调: 1、“隔夜酒”仍可能达标: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切勿以“自我感觉”判断是否醒酒; 2、二次违法从严处罚:再次酒驾将面临拘留、罚款及驾驶证吊销,醉驾入刑更将留下终身污点; 3、莫存侥幸心理:警方将通过错时勤务、定点设卡等方式,实现全时段、全区域覆盖。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行为,共同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周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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