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安全隐患非常大。但总有部分驾驶员忽视安全问题,对名下“逾期未检验车辆”迟迟不处理,甚至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 近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怡景路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发现一辆斜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存在异常。经查,该车自2022年起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导致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当即联系车主并叫来拖车,准备对车辆进行拖移,就在此时,该车驾驶员匆忙赶到现场。民警进一步核查其身份信息时竟发现,该驾驶员曾于2024年因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此次驾车还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一款、第二款,对驾驶员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合并执行罚款3000元,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提醒:生命不容侥幸,安全不能逾期,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取得相应资质的驾驶证,定期检查车辆,防止车辆逾期,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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