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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压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1月起,高新区交通管理部门联合管委会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整治重点 以两(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电动自行车等三类车型为重点整治对象。 整治内容 1.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2.非法改装拼装:擅自改装摩托车结构、电动车电动机、发动机、限速装置,以及加装遮阳伞、篷、车厢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 3.违反通行规定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4.乱停乱放:在未实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随意停放,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车站等。 5.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6.生产、销售、维修单位违法行为:超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非法拼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7.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员载客、非法营运、噪声扰民等。 高新区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请广大摩电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选择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可注册登记的车辆,及时办理牌证手续,骑行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员、不违法载人,做到文明守法出行。
编辑:戴林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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