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12个县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 政策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政策补贴的经办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对在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域内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1000元/人/月、硕士学历2000元/人/月、博士学历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 与原有相关补贴相比,该政策补贴最大的特点是直补个人,方便快捷,进一步提高毕业生们的政策获得感。在我市县域内企业就业并参保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最高可分别获得3.6万元、7.2万元、10.8万元的补贴资金。 据了解,该政策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是市委、市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力抓手,是打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西部就业创业首选之城的重要措施,是我市县域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发展的实际需求。政策出台不仅体现了我市“真金白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决心,而且能够助力我市县域企业长远发展,还可以促进居民增收,有助于激发消费活力。
撰稿:张馨允 编辑:戴林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本站论坛的文章由网友自行贴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帖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
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
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