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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以下简称:直属支队)快速处理了一起外地游客的租车投诉,通过细致调查和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游客李先生9月在我市游玩时,通过某租车平台租车。在还车时,因车辆未满油,他联系租车商家工作人员代加油,共支付了油费140元及服务费100元。事后,李先生回到厦门租用同款车辆行驶相近里程后,发现加油费用仅100元左右,遂怀疑此前被多收了加油费,于是向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投诉。 接诉后,直属支队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与租车商家仔细核实,确认当时代加油的实际油费为114.88元,另包含ETC通行费用47.62元,两项合计收取140元,收费清晰有据。对于李先生的疑虑,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他解释了每一笔费用的来源和构成,使其对油费收取清晰明了。而针对另收取的100元服务费,执法人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分别与租车商家和李先生进行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还解释得这么清楚,太谢谢你们了!”李先生在处理结束后表示。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车时注意确认费用明细,保留相关凭证,遇有纠纷可拨打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核查处理。 记者:陈丹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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