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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及市场监管总局"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安排,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639件。11月28日,该局公布五起典型案例,涉及问题食品销毁后重新销售、使用工业松香脱毛、未经检疫肉类原料等违法情形。 原渝北区来某食品公司受委托销毁食品后,明知"鸡骨棒""鸡拐"为生产厂家自检异常的问题食品,仍于今年1月16日至2月7日期间以合格食品对外销售,货值金额6735.66元。原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35.66元、罚款7.4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需严格管控问题食品处置环节,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2024年11月28日,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查获豆某兵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现场查获已脱毛及待加工猪头肉共156.95千克、工业松香87.25千克。当事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2025年4月21日被追究刑事责任。工业松香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食用后危害肝肾功能,属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 江津区渝某源食品公司2024年11月11日被查获使用未经检疫牛百叶6893.445千克,货值14.765万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全部未经检疫牛百叶、罚款14.765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企业需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把关制度。 荣昌区盘某食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被发现虚假标注"白千层"(毛肚)生产商为外地企业,并延后标注生产日期至3月13日,现场扣押违法食品100袋,货值6700元。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食品、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强调食品标签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巴南区渝某轩食品科技公司2025年7月13日被查出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加工毛肚和黄喉,现场扣押过期食品添加剂及食品23袋,货值3438.9元。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提醒企业需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深化肉制品安全整治,聚焦生产加工、原料管控、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撰稿:张馨允 编辑:戴林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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