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今天真的是太幸运了!感谢警察同志!”2026年1月9日13时许,家住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虎溪街道的李女士在虎溪派出所拿到了自己失而复得的挎包,激动地对民警表示感谢。 2026年1月9日12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虎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路边捡到一个黑色皮质挎包,包内装有现金若干和一部手机。报警人没有丝毫犹豫,主动联系警方,希望尽快找到失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挎包带回派出所妥善保管。
民警将挎包交给失主 “我当时看到这个包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四周也没人,打开一看里面有现金和手机,心想失主一定很着急。”捡到挎包的热心群众彭先生在电话中向民警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随后,民警对挎包内物品进行了初步登记,发现除了现金和手机外,并无直接显示失主身份信息的证件。他们尝试通过手机内的信息联系失主亲友,但发现包内的手机没有插卡,无法通过手机联系到失主及其相关人员,民警又在挎包的内侧发现一张电影票,试图通过联系电影院查询购票人的相关信息。 当天13时30分许,民警正在努力查询失主信息的时候,一名女子匆匆走进派出所,神色焦急地向值班民警求助:“警察同志,我的包丢了!是一个黑色的皮质挎包,里面有5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民警李林高立即警觉起来,仔细询问了挎包的特征和包内物品。女子描述道:“挎包是纯黑色的,皮质,里面有我的5000元现金,还有一部蓝色的手机,我是准备把现金存到银行,去银行的路上骑车不小心将包遗失了。”这些特征与刚刚收到的挎包完全吻合。经过严谨核对,民警确认这位女士正是挎包的失主。
李女士来到派出所领取挎包 原来,失主李女士当天从银行取了现金,准备骑车到另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途中可能因为颠簸,挎包从车上滑落却浑然不觉。 当民警将挎包完好无损地交还给李女士时,她激动不已:“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也特别感谢那位捡到我包的好心人!”她当即表示要当面感谢那位拾金不昧的热心市民,民警帮助其拨打了好心人的电话,李女士在电话中对彭先生表达了谢意。 李女士感慨地说:“以前总觉得这种好人好事离自己很远,今天亲身经历,才真切感受到我们社会的温暖。我会把这份善意传递下去。” 民警李林高表示:“我们每天都会处理类似的失物招领,每一次物归原主,都让我们感到这份工作的价值。同时也希望市民外出时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本站论坛的文章由网友自行贴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帖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
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
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