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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联名俏业家装饰推出第七届“3·15”装修权益保护节 律师提醒:签装修合同前请“三思”

2023-3-16 11:13 |来源:重庆晚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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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重庆晚报联名俏业家装饰共同推出第七届“3·15”装修权益保护节专场活动,并邀请《重庆晚报》官方律师团资深律师,在渝北区俏业家生活美学旗舰店驻场提供法律咨询。

到场参与该活动的消费者达30余人,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的重庆佑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杰,为大家提供了维权方面的相关建议。

案例一:莫名多出施工增项

2023年2月,肖先生到重庆某装饰公司了解装修。当天,肖先生在销售人员的“车轮战”劝说下,签订了《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并立即支付了10%的款项。由于当天与销售人员沟通到很晚,肖先生并未仔细检查合同项目。

3月10日,因仓促签约而产生悔意的肖先生通过网络知晓了由多家协会媒体机构推出的第七届“3·15”装修消费权益保护节活动,于是来到俏业家装饰对比了解,并寻求业内人士分析与先前某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猫腻”。业内人士阅后,告知肖先生,该合同项目中的确存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墙体拆除的单价高于市场单价、新建墙体没有挂钢丝网的相关工艺等。

肖先生后来回忆,当初在签订装修合同时,相关设计人员未明确告知往后施工中,将涉及其他施工增项。

“签订合同后,装修公司又提出有7000元左右的个性化增项,我感到非常不合理。”目前,肖先生还在与该装饰公司进行协商。

律师:消费者有权就合同内容与商家协商变更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与对方承诺的内容一致,根据《民法典》510条规定,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可以协商变更。故肖先生在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内容有漏项及额外收费的问题,可以就合同内容与对方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例二:整装价有“猫腻”

据现场咨询的周先生描述,他购买了一套158平方米带有三卫的小跃层。2月26日,他到重庆某装饰公司谈装修,与销售人员一番沟通后,在没有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前,便支付了5%定金,共计6500元。

不久后,周先生与该装饰公司讨论签订《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一事,对方称,整装价按134平方米测算(不含露台),而剩下的24平方米露台建议私下交给项目经理装修设计(未谈具体装修价格和签订合同事项)。

周先生说,尽管双方商量的整装价是按134平方米测算,但签订合同后才发现,该合同备注中注明“三卫及三卫以上实测面积不足150平方米,按照150平方米计算”,而此前在签订合同时,该装饰公司并未告知周先生这样的测算方式。

律师:消费者有权向装修公司主张退还缴纳的费用

消费者发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对合同内容进行整改并要求装修公司将口头承诺添加到合同中,防止后期装修公司不认账的情况发生。若装修公司以合同已签订为由,拒绝整改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装修公司主张退还缴纳的费用。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柏雨欣

编辑:戴林

校审:李琅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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