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巡查发现,金开大道鸳鸯轻轨站往人和方向有一辆小货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上路行驶,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 经询问,驾驶人冉某称,车辆临时停在路边装货时,担心被“电警”抓拍,于是从车上拿了一条毛巾把车辆前方号牌盖住,以此躲避抓拍。装完货行驶不远,便被民警当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冉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交巡警提醒,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将面临严厉处罚。车辆上路行驶,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悬挂并确保车辆号牌清晰、完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编辑:蒋丽霞 审核:陈丹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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