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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9时许,在聚业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一车车头保险杠脱落,碎片散落一地;一车整车翻滚,两车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大队民警迅速抵达现场。抵达时,两车驾驶人正站在路边争执责任。通过询问双方驾驶人,民警很快查明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截图 王某驾车渝A***由东向西行驶,另一辆车由北向南正常驶来,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王某未遵守“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规则,未减速观察便直接通过路口,导致两车避让不及相撞。面对证据,王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忽视了让行规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两车相撞现场截图 无独有偶,2025年10月19日20时30分许,在曾家大道振华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振华路左转进入曾家大道,王某某刚刚骑行到左转停止线前时,左转黄灯亮起,王某某仍快速通过停止线左转进入路口。此时魏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曾家大道方向直行,路口直行绿灯已经亮起,魏某某进入路口,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二轮车驾驶人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所幸经医院检查,王某某轻微擦伤,已无大碍。此次事故责任,民警判定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新区交警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通过路口务必做到“一慢二看三让行”,切勿“抢行”。遵守交通规则不是“吃亏”,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只有守住规则,才能守住平安回家路。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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