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轨客网-重庆晚报官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轨客网-重庆晚报官网 检票口 资讯 查看内容

平安重庆高新丨高新区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醒:遇到路口需减速 加速“抢行”酿事故

2025-10-31 19:07 |来源: 平安重庆高新 |分享到微信

放大 缩小

101519在聚业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一车车头保险杠脱落碎片散落一地;一车整车翻滚,两车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大队民警迅速抵达现场。抵达时,两车驾驶人正站在路边争执责任通过询问双方驾驶人,民警很快查明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截图

王某驾车渝A***由东向西行驶,另一辆车由北向南正常驶来,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王某未遵守“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规则,未减速观察便直接通过路口,导致两车避让不及相撞。面对证据,王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忽视了让行规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两车相撞现场截图

无独有偶,2025年10月19日20时30分许,在曾家大道振华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振华路左转进入曾家大道,王某某刚刚骑行到左转停止线前时,左转黄灯亮起,王某某仍快速通过停止线左转进入路口。此时魏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曾家大道方向直行,路口直行绿灯已经亮起,魏某某进入路口,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二轮车驾驶人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所幸经医院检查,王某某轻微擦伤,已无大碍。此次事故责任,民警判定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新区交警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通过路口务必做到“一慢二看三让行”,切勿“抢行”。遵守交通规则不是“吃亏”,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只有守住规则,才能守住平安回家路。


编辑:蒋丽霞

审核:何英

主编:罗再芳

本站声明:

本站论坛的文章由网友自行贴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帖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

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

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


重庆晚报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重报集团22楼

运营热线: 023-63315186

轨客网 ( 渝ICP备13006218号-1 ) --->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996号

网络报警渝公网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