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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高温作业和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当日最高气温37℃—40℃时,11:00至16:00全面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当日最高气温≥40℃时,所有室外作业一律停工。 针对高温作业管控,《通知》划定了清晰的红线:除应急抢险排危工程外,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标准。即便是室内施工,若经喷淋、通风等降温措施后环境温度仍高于37℃,也必须同步停止作业。同时,高温高湿环境下必须落实轮岗间歇制度,缩短单人连续作业时长,从源头防范热射病和中暑事故。 夜间施工等“薄弱时段”也是监管重点。《通知》要求,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加强联合巡查,明确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夜间带班值守,发现违规施工或隐患失管,第一时间停工整改。 《通知》要求各项目统一组织全员健康筛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等不适宜高温作业疾病的人员建立专项台账,合理调整岗位,严禁安排其从事露天、密闭空间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配备空调、风扇、座椅的休息区,常态化供应合格防暑饮品,常备防暑药品。 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夜间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高温停工规定、动火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逾期不改的项目,一律依法停工查处。 原标题:重庆:超40℃室外作业一律停工 超37℃室内施工停止作业 编辑:蒋丽霞 校审:张亚 总值班:严一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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