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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付子堂对《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作了解读。 《条例》规范了自然灾害避险转移工作全流程 付子堂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条,主要规范了自然灾害避险转移工作全流程,从灾前怎么准备、险情怎么预警,到撤离怎么组织、责任怎么界定,每一步都规定了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市民,在避险转移中的职责与义务,解决“遇到灾害找谁、谁来负责”的问题。 第二章避险转移准备,主要是做足“提前量”,把功夫下在平时。避险的核心是“防早防小”,《条例》把灾前准备工作全部制度化,核心就是五件事:一是定期给全市灾害风险点“做体检”。二是提前画好“撤离路线图”。三是支持高风险区域群众搬迁避让,鼓励他们搬迁到安全区域居住。四是统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五是常态化开展避险知识宣传。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主要是架好“预警哨”,确保危险信号能够直达个人。《条例》打通了从“灾害监测”到“群众收到”的完整预警链条,不让预警停在半路上。一方面,做好预警监测,优化专业监测站点等,提升预警精准度;同时发挥基层群测群防队伍力量,补上专业监测盲区,实现灾害苗头早发现、早研判。另一方面,打通送达“最后一公里”,建立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收到险情提醒。 第四章避险转移实施,主要是理顺“撤离路”,转移全程规范有序,把“什么时候转、谁下令转、怎么转安全”全流程做了规范。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是划好“底线尺”,责任追究有理有据。《条例》区分行政机关、有关单位、个人三类主体,差异化设定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聚焦堵点难点,《条例》有五个鲜明特点 付子堂认为,《条例》聚焦我市避险转移的堵点难点,精准作出制度回应,有五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全流程制度闭环。 《条例》以“守护生命”为唯一核心,把灾前准备、监测预警、转移实施、责任兜底等完整串联起来,形成了覆盖避险转移全周期的制度闭环,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治规范托底,真正把“生命至上”从理念落到了每一处细节。 二是立足重庆市情,量身定制防控规则。 重庆山地丘陵广、江河支流多,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频发。《条例》针对流域跨区县的特点建立水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山区专业监测盲区健全群测群防网络,针对偏远高风险区域支持搬迁避让,每一项制度都贴合重庆地形地貌和灾害规律,力求务实管用。 三是打通末端梗阻,破解预警“叫不应”难题。 《条例》专门瞄准“最后一公里”发力,危险来临不仅要把信息发出去,还要确认群众收得到、听得懂、有回应,彻底打通预警落地的末端梗阻。 四是下放临机处置权,给基层一线“松绑放权”。 这是本次立法最核心的制度突破。《条例》依法赋予乡镇(街道)临机处置权,险情特别紧急时,基层可以先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同步向区县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把决策权直接放到离险情最近、最了解现场情况的一线,让基层敢决断、快行动,为群众生命安全抢出宝贵的“黄金时间”。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链条彰显人文关怀。 《条例》把暖心关怀贯穿了避险转移的全流程,让避险工作既有安全底线,更有民生温度。 例如,在转移准备环节,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条例》明确具体帮扶责任人,险情来临时帮助转移,确保撤离路上一户不落下、一个不掉队。 在安置过渡环节,首先做到“有地方住、有饭吃、有水喝”的基本保障,同时条例还鼓励红十字会、专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转移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疏导和情绪抚慰,既守护群众的人身安全,也关照大家的心理安稳。 在长远安居层面,《条例》支持高风险区域群众搬迁避让,引导群众从根源上远离灾害威胁,既解当下的避险之急,也谋长远的安居之利。 在付子堂看来,《条例》是我市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将为我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原标题:权威发布|《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有五个鲜明特点,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了每一处细节 编辑:蒋丽霞 校审:张亚 总值班:周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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